三年积怨一朝解,人民调解巧解 “千千结”
- 日期:2025-04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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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南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介入一起历时三年的赔偿纠纷,以专业能力与高效模式促成和解,彰显为民担当。
一场意外,三年纠葛
2021年10月的一个上午,东莞市某运输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运输公司”)所属的一辆巴士同往常一样行驶在南城街道某某路段。车内,74岁的乘客何某安静地坐着,谁也未曾料到,一场意外即将打破这份平静。巴士司机张某在驾驶过程中,未能充分确保行车安全,一个急刹车,让毫无防备的何某瞬间失去平衡,重重跌倒在地。何某被紧急送往医院,经诊断,身体多处受伤。交警部门经过详细调查,认定巴士司机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。由于张某事发时正在履行职务行为,运输公司依法承担事故赔偿责任。
事故发生后的赔偿协商,却成了一场漫长而艰难的拉锯战。运输公司提出愿意承担何某医疗费用5万余元,并额外支付1.5万元赔偿金用于后续康复治疗等。何某年事已高,身体恢复缓慢,康复周期漫长,主张1.5万元赔偿金无法覆盖实际需求,要求赔偿10万元。双方差距巨大,此后的三年里,每一次协商都像是一场激烈的交锋,双方互不相让,矛盾不断升级。何某因迟迟未能得到合理赔偿,心理负担加重,身体康复受到影响;运输公司久久达不成赔偿方案,公司内部为处理此事耗费了大量精力。纠纷眼看着越缠越紧。
主动介入,高效解纷
2025年3月底,南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从市调解协会了解到上述情况后,秉持“主动作为、服务民生”的宗旨,主动介入这起长达三年的纠纷。
调委会迅速行动,指派专职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运输公司,运输公司在了解情况后同意调解,并指派龚某负责该起矛盾纠纷的处理。调解员随后马不停蹄地联系何某,确认其调解意愿。何某听闻有调解的机会,心中燃起一丝希望,但又因过往的多次失望而有些犹豫。调解员耐心劝说,让何某重新燃起了对解决问题的期待。解决纠纷宜早不宜迟,南城调委会立即组织双方开展现场调解,力求以最快速度化解积怨。
在调解员仔细梳理案件事实、确认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无异议后,调解员将核心矛盾精准聚焦于赔偿金额分歧这一关键症结上。

面对满脸写着疲惫与愤怒的何某,调解员坐在何某身旁,用充满同理心的语气说道:“何大爷,我们非常理解您这三年来所遭受的痛苦,身体上的伤痛和心理上的压力,我们都能感同身受。您先别着急,慢慢说。” 何某听到这番话,情绪稍微缓和,开始倾诉自己的遭遇和诉求。
随后,调解员又走到龚某身边,语重心长地说:“这次事故给老人带来了巨大的身心伤害。如果能妥善处理好这件事,对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将是一个提升,反之则可能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害。咱们得正视这个问题,展现出企业的责任和担当。” 龚某听后,眼神闪过一丝思索,似乎在权衡利弊。
鉴于双方当事人在赔偿金额上的分歧较大,调解员采取了 “背对背” 沟通策略。对何某,调解员结合《民法典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分析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,指出其主张金额过高可能导致的诉讼风险,建议合理调整诉求。对龚某,调解员先是引用典型案例,阐明拖延纠纷处理对企业信誉的负面影响,后又详细核算法定赔偿范围,推动其适当增加赔偿金额。经多轮协商,双方差距显著缩小。
为彻底消除分歧,调解员将双方当事人请回桌前,何某提交了完整的医疗病历、费用清单及后续康复方案,龚某同步提供了已支付费用的财务凭证。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细致核算,调解员综合法律规定与实际支出,提出一个介于双方预期之间的合理金额建议,这个数额既覆盖了何某的医疗成本与后续康复需求,也符合企业的责任范围。双方当事人对核算过程的规范性表示认可,自愿签下调解协议书。至此,这起历时三年的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。
双向引导,平衡权责
在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中,受害方常因身心创伤产生过度维权倾向,而责任方易受成本思维驱动陷入低价抗辩误区。本案的成功化解离不开调解员的双向引导,一方面引导何某理性评估自身损失,避免因过高诉求导致纠纷久拖不决;另一方面指引运输公司正视法律责任,防止因消极应对引发声誉危机。通过明晰合理维权边界、剖析法律后果、激发担责意识,在双向奔赴中打破赔偿僵局,展现了“合理维权不逾法、主动担责不避责”的解纷平衡艺术。
“一次调解,解的是矛盾,连的是民心。”这起长达三年、僵持不下的赔偿纠纷,最终通过人民调解高效化解,彰显出了人民调解在攻克长期积案、减轻司法诉讼压力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和强大效能。2025年以来,南城街道各级调解组织累计受理各类纠纷375宗,调解成功371宗,调解成功率98.9%,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“第一道防线”作用,为辖区高质量发展铺就稳定基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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